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2日
9月21日上午,2012年赣州市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笔试在赣州技师学院进行,来自各县(市、区)252名全省统一组织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参加了考试。据悉,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我市将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县直单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19名。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大大学生“村官”跟踪培养力度,激发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热情,努力把大学生“村官”培养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通知》精神,我市决定从2008年、2009年、2010年全省统一组织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19名优秀大学生“村官”任县直单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对象除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基本条件外,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在村工作2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且目前仍在我市县(市、区)工作。其中,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担任“村官”后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曾获得国家、省、市、县有关表彰或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笔试成绩可以加分。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会议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经公开选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由大学生“村官”现任职的县(市、区)委安排到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任职,具体职务由所在县(市、区)委决定。选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人员须继续在村工作2年至3年。(记者萧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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