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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贸联: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公益职能

来源:新华网    作者:雷敏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7日

新华网北京9月17日电(记者雷敏)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日前表示,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农产品价格、把关农产品质量等三方面具有公益性,政府应出台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支持这些公益职能的实现。

马增俊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农贸联农产品流通专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说,当前,我国社会各界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已取得共识,然而对于何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还存在一些不同看法。我认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应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解决卖难,稳定产销。目前多数批发市场都已经形成了稳定的采购群体,构建起了四通八达的购销网络,为个体农民和经销商销售农产品提供了稳定的渠道,部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与产地批发商签订收购合同,农民按照合同进行生产和销售,能更有效地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

二是稳定价格,保障供应。农产品价格波动幅度大,在市场供应不稳定、供求不均衡以及自然灾害突发等情况下,认同公益性的批发市场可以更好地发挥稳定市场价格、保障民生的功能。

三是在把关农产品质量方面承担一定责任。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是把好“准入关”,严格进行索票、索证;其次是“检测关”,严查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另外,把好“信息关”,完善农产品信息的可追溯体系。

据了解,2012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公益性流通设施在满足消费需求、保障市场稳定、提高应急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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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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