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9日
“网购电磁炉,验货时发现损坏,快递公司不肯赔。”8月26日,赣州市阳先生诉说着自己的烦心事,货物是小区门卫代签收的,发生纠纷后责任难定。经赣州开发区工商调解,阳先生获赔一台全新的电磁炉。
据家住赣州市客家大道的阳先生介绍,几天前,他以199元的价格网购了一台电磁炉。货到后,快递投递人员到达小区门口,电话告知阳先生已将快递货物放在值班室,并由值班人员代签,请阳先生随后来取,阳先生表示同意。随后,阳先生到小区值班室取货时,当场打开包裹发现电磁炉已破损,无法使用,遂向快递公司索赔,但快递公司却拒绝赔偿。阳先生无奈之下,向赣州开发区工商局投诉。
对此,工商执法人员展开调查,快递公司表示,该小区管理较严,门卫往往不让快递员进去,送货上门存在困难,通常情况下,收货人如果同意,将货物放置值班室是业内通行做法。此外,因货物留置在值班室,货物到底是何时损坏,责任难以认定,因此让快递公司承担完全责任不合理。而阳先生认为,他未当场验货,签收人也不是本人,货物损坏,快递公司理应无条件赔偿。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快递公司员工图省事,在客户未当场验货签收的情况下,将货物留置值班室,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故支持阳先生的索赔要求。最终,经调解,快递公司同意赔偿一台全新电磁炉给阳先生。(曾庆文 徐燕红 记者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