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7日
8月24日,赣州市民刘先生向赣州晚报反映,今年年初,他父亲到居委会新参加了章贡区居民医保,最近他在《赣州晚报》上看到了有关章贡区医疗保险“二次补偿”的报道,就想咨询一下,父亲2011年在医院住院发生的5万余元自费费用是否可以享受补助?
当日,记者就此问题向章贡区医疗保险局咨询。据该局工作人员陈丽华介绍,医保的“二次补偿”政策是次年对上一年度享受了医保待遇的参保职工和居民,对其在医保“三个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过重的部分实行的补助,而且补助对象必须是按时续保的参保人员,因此去年没有参保的人员,不能享受此次“二次补偿”。去年参保,而今年没有及时续保的断保人员,也不能享受 “二次补偿”。
该工作人员建议还未参保的市民可及时参保,不要等到生病的时候才想到要购买医疗保险,造成家庭的严重经济负担;已参保的人员要及时续保;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也要在次年度及时关注医保的最新动态。(记者张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