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3日
8月21日,赣州市渡口路林女士:我是渡口路一期廉租房9栋2单元505室的住户,楼上一住户从去年开始养了几只鸽子,经常有鸽子粪便掉在楼下住户的窗台上,我们长期遭受这些鸽子粪便困扰,衣服都不敢放阳台上晒。
当日,记者来到林女士家,见卫生间门口晾着衣服,阳台上还残留着一些鸽粪,几只鸽子停在对面楼上。林女士说:“昨天下大雨,把之前积压的一堆粪便都冲走了,你看,今天才一上午,就有这么多。这么好的天气,衣服却没法晒,只能挂在室内晾,邻居们为这事都很烦心。”林女士说,她曾多次上楼劝告对方将鸽子处理好,但对方称鸽子不能圈养,对她们的劝告无动于衷。
记者敲开了楼上605住户的家门,但未见有成人在家。记者下楼后,碰到在院子里休闲的其他市民,说起鸽子粪便的事,他们也表示非常不满。
记者将此事反映至章贡区东外街道和平路社区居委会。该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她们曾多次上门对605室住户进行劝告,叫他们不要养鸽子,但对方并不理睬,她们也没办法。
记者查阅《赣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了解到,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经其所在地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外,凡在市区内饲养鸡、鸭、鹅等家畜家禽的,依照《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10元至50元的罚款。 (记者朱丽华 实习生谢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