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0日
8月7日,赣县张女士:我骑着挂有蓝牌的电动车前往赣州市渡口路附近上班,行至红旗大道市人民医院附近的一个路口时被交警拦下,交警称我违反了相关规定,要罚款200元,为什么证件齐全也要开罚单?
当日,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丈夫居住在赣州开发区。几天前的一个早上,她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前往渡口路上班,不料,交警称其违反了交通规则,要进行处罚,这让张女士很是不解。
为此,记者来到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一名工作人员根据记者提供的车牌号码查阅了张女士的电动车资料,发现其驾驶的超标车是外地车牌,根据相关规定,在章贡区河套内道路上禁止悬挂非章贡区、赣州开发区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车”行驶,张女士骑着外地超标车在城区行驶已违反了相关规定,所以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记者朱丽华 见习记者李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