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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过程发生意外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0日

  中国宁波网讯 上个月初,在海曙区消保委的推动下,海曙三家菜市场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公众责任险。根据相关规定,今后有消费者在菜场意外摔伤将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公众责任险在海曙试点一个多月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昨天,省消保委的相关负责人与多家省级媒体来到市消保委取经。这一做法将从菜场延伸到商场、快餐店、卖场、宾馆饭店等公众场合,还将在全省进行推广。

    意外摔伤频频引发投诉

  7月13日,宁海县消保委接到一起棘手的调解案例。今年1月24日,消费者童先生在宁海某酒店就餐后,出门时摔了一跤,摔成了粉碎性骨裂。虽然酒店很爽快地答应承担事故责任,但是对于赔偿金额,双方产生较大的分歧,僵持了大半年,依旧没能达成赔偿协议。接到投诉的一个月内,宁海县消保委多次调解,最终酒店赔付了5.6万元。尽管童先生获得了赔付,但维权过程的漫长与艰辛耗费了大量精力。

  相比之下,鄞州区消费者应女士获得赔付的过程简易许多。不久前,应女士在鄞州一酒店内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共45695元。在消保委调解过程中,根据酒店公众责任险的投保程度,她获得了保险公司14126元理赔,整个赔付过程不到一周。

  记者了解到,当前菜市场等公共场所的消费安全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近年来因消费者在菜市场、超市、餐馆、商场等公共购物场所,意外摔伤引发的消费投诉屡有发生。据统计,从2007年至今,宁波市消保委共受理此类投诉150起,涉案金额120.5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507万元,其中5000元以上案件39起。

  这类案件一般涉及金额大,责任难理清,处理难度大。一些伤害程度严重的投诉案件往往因为双方赔偿费用存在差距,导致调解破裂而诉至法院。

  市消保委秘书长施民伟表示,有了公众责任险保单,赔付问题由保险公司负责,消费者和菜市场甚至是第三方调解机构都会省去调解过程中不必要的环节。这样使消费者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有了充分保障,也减轻了经营者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建设和谐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投保对象扩大到商场餐馆

  当前公众责任险的投保对象正在扩大。本月第二百货商店、顺旺基连锁快餐、鄞州区东裕菜市场等单位都投保了公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正逐渐受到社会认可,除了菜市场以外,市消保委正尽力向商场、快餐店、卖场、宾馆饭店等各类公共场所推广此做法,以保障更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施民伟表示。

  省消保委的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一做法在全省尚属首例,目前在宁波的运行反响不错,省消保委考虑借鉴宁波的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

    -新闻附件

    什么是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是指对投保人在公共场合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保障的险种。以菜场为例,在一定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消费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按规定负责赔偿,一年内赔偿总额为50万元,每人每次人身伤亡最高赔偿10万元。这款意外保险只针对前来买菜的消费者,在菜市场摆摊的经营者以及市场管理人员并不包括在内。当然,菜场方面也应努力使拥有的建筑物、道路、设备等处于坚实、良好可供使用的状态。当前各菜场根据经营面积需支付4500元至5500元不等的保费。同时,双方还作了特别约定:一旦出险,菜市场应立即报案,并将伤者送至医院直接治疗,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菜市场所垫付的相关费用。事故发生后,当事双方可请消保委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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