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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装修延误工期5个月 工商调解获赔7500元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9日

    “工程款按时支付,和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工期到了,家装却仍未完工,拖延了四五个月还没将新房交付使用。我找装修公司要个说法,他们却以种种理由搪塞。”8月6日,家住赣州中心城区的罗先生在工商执法人员的帮助下,终于获得了相关赔偿,了却了一件烦心事。

  据罗先生说,去年秋,他与位于赣州中心城区的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装修新房,双方约定工期为80天,每阶段的施工由罗先生进行验收后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约定,罗先生先后将10多万元工程款分四个阶段支付给了装修公司,可装修公司的施工却未如期完工,一直拖延至今年7月初,仍未将房屋交付使用。罗先生找到装修公司,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而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

  章贡区工商局水南分局执法人员于日前接到罗先生的投诉后,多次联系该装修公司负责人,经过反复耐心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确定延误工期150天,装修公司向罗先生赔偿7500元,返工的费用由装修公司承担。(曾海燕 卢晖 记者朱俊兴)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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