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9日
“再也不怕忘系安全带了!”近日,在胸前位置印有一根黑色斜杆的“安全带T恤”引起网友热议。8月8日,面对被网友戏称“开车族必备”的“安全带T恤”,赣州市交警部门表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驾驶员和乘车人在驾、乘车途中请自觉系上安全带,切莫拿生命安全开玩笑。
“安全带T恤”引网友热议
近日,一条关于“安全带T恤”且配有图片的微博在网上热传。微博中指出:在白色T恤上印一条黑色斜杆,穿上这样的“安全带T恤”,坐在驾驶员位置上,看上去就和系了安全带一样,只要警察稍不注意,就很难分辨真假。对此,部分网友调侃称“再也不怕警察查我的安全带了”。然而,记者浏览网页发现,面对被称“开车族必备”的安全带T恤,大多数网友“并不感冒”,他们对此类自欺欺人的假安全防护措施发出“生命是自己的,何必和自己过不去”“生命安全匹夫有责,要对安全带T恤说不”等抗议。
8月8日,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安全带T恤”发现,的确有印着安全带的T恤和卫衣销售,但从卖家销量来看,此类衣服并不受欢迎。随后,记者走访了赣州中心城区部分服装市场,也未见“安全带T恤”的踪影。
交警提醒莫拿生命安全开玩笑
当日,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宣教科一卢姓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网上流传的“安全带T恤”,他们未曾听说过。目前,也暂未发现驾驶员为逃避道路上的电子警察而穿“安全带T恤”的案例。“由于城区电子警察一般拍摄机动车背面,对于仿安全带的相关设备不一定能识别出来;但若交警通过手持DV进行动态非现场执法,穿‘安全带T恤’的行为可能就难逃法眼了。”该工作人员表示,为了驾驶员及乘客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一直宣传并提倡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辆时要系上安全带。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和第89条规定,驾驶员和乘车人在驾乘车辆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将处以20元至200元罚款,对驾驶员处以扣2分的处罚。
最后,该工作人员提醒驾驶员及乘车人,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家人的幸福,请在驾、乘车途中自觉系上安全带,切莫拿生命安全开玩笑。(李春艳 记者朱丽华 实习生谢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