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2日
7月31日,赣州市郭先生:7月27日,我在金东路鑫客源超市买了12.7元的散装饼干,两天后拿出来吃,发现有的饼干已发霉,有的饼干受潮软掉了,找到商家,商家却表示不关他的事,需要厂家来处理。
接到电话后,记者来到鑫客源超市,郭先生说:“买饼干时,没有留意,两天后,小孩子吃饼干时,说饼干有苦味,我仔细一看发现饼干上有绿色的发霉斑点,有的饼干外包装袋上有破损。于是,我找到了商家,不料商家却表示,需要等厂家来解决这件事,我把饼干给了他,他还给我写了一张字条。”
记者在商家给郭先生写的字条上看到,“收到郭先生的饼干,因质量出现问题,要求公司处理这件事。”郭先生认为,既然是在超市里买的饼干,出了问题,肯定是超市来处理这件事。
对此,超市老板钟先生说,饼干是厂家供应的,产品还在保质期内,平时员工也会检查,因没有检查到位,才出现了这样的事情。“起初我想等厂家处理完后,再给郭先生解决,但后来我也同意给郭先生相应的赔偿,但对于郭先生提出的600元赔偿要求,我有点无法接受,因此事情才一直没有解决。”钟先生还告诉记者,为了确保出售的食品安全,他已将该品牌饼干做出下架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上赣州开发区工商局黄金岭分局孙姓负责人,他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消费者买到霉变食品,商家应给予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不超过货值的10倍。
最后,双方协商,钟老板向郭先生致歉,并赔偿其200元。(记者李丽 实习生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