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6日
编者按:温州金融改革方案的政策出台标志着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发展改革正式启动。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说,温州金融改革为商业银行带来多重业务拓展机遇,也为其带来了潜在竞争压力与挑战。课题组认为,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政策红利,积极进行适应小微企业、“三农”等方面的金融需求,进行全方位业务拓展与创新;同时,切实注重风险防控,避免过度创新。从政策制定方的角度来说,应充分认识到,开辟多元民间投资渠道与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是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内在要求,建立健全民间金融监管的体制机制是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基本保障。
《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12年3月28日获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发展改革正式启动。面临改革带来的多重机遇与挑战,商业银行需要秉承创新与风控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与民间金融合作共赢的发展路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做好温州金融改革的“推动器”和“润滑剂”。
温州金融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是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着力点
1.《方案》鼓励民间资金介入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商业保理和民营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从政策层面降低了小微金融机构准入门槛,旨在探索民间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可行路径。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状况,银监会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至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中提出2009~2011年间批准建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计划,但实际仅完成70%左右的目标任务,离预期差距较大;截至2011年底,温州也仅有6家村镇银行和1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如预期中快速发展,进入门槛较高是原因之一。《方案》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村镇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为数量巨大的民间资金介入小微金融市场提供了一条路径,也旨在利用充裕的民间资金探索小微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方向。
同时,《方案》支持商业保理机构发展,为缓解温州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探寻出路;鼓励发展民营第三方支付机构,也是探索民间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小微企业物流和资金流周转的另一尝试。
2.《方案》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进一步拓宽了民间资金介入小微金融市场的通道。
创业投资是解决创业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方式。2011年11月,温州市出台了加快地方金融创新发展的“1+8”政策,其中就包括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举措。《方案》允许民间资金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是对温州上述金融创新改革的一种肯定,旨在将股东及关联人的自有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将部分民间资金引上地面,有利于抑制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对规范和加强民间资金有序和有效管理有着积极意义。
3.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是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的核心,也是以存量改革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困境的举措。
相对于新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小微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存量主体。但是,小微企业不能按照传统放贷评估机制进行评估,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传统管理和技术优势的发挥,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体制机制创新,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即是《方案》提出的改革方向。改革的目的在于提升现有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实力,有针对性地解决小微企业的发展瓶颈,比如以融资租赁业务满足小微企业机械设备购置及更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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