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5日
市民罗先生在赣州中心城区时间公园小区买了一套房,近日,他到物业公司领钥匙,却被告知未交2000元钱的装修保证金就不能交房。罗先生认为,他将房款都付清了,但不打算装修房子,不需要交装修保证金,物业公司以未交装修保证金为由拒交房的做法不合理。7月2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业主:
不交装修保证金就不能交房
罗先生说,他去年在时间公园小区买了一套房,在“入伙通知书”中,开发商写明委托物业公司代为办理交房手续。近日,罗先生将房款全部付清后,来到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办理交房手续,却被告知,要先交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否则不能交房。罗先生再三向工作人员说明自己并不打算装修房子,不愿交装修保证金,对方仍以不交就不能办理交房手续来回应他,并称“这么多人都交了,不是只收你一个人的钱,而且装修完钱会退给你”。罗先生认为,2000元钱其实并不算多,但购房合同上并没有写明要交装修保证金才能交房,物业公司的做法不合理。
物业:
并未强制收取保证金
7月2日,当记者随同罗先生再次来到该小区,赣州时间控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陈伟锋却称同意让罗先生不交装修保证金就交房。陈伟锋说,2000元钱的装修保证金是物业与业主协商后收取的,作为业主装修时的一个履约保证,业主装修完房屋,未违背装饰装修协议的,这些钱会全额退还给业主。由于这笔装修保证金不纳入物业的收费项目,他们也未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对于业主反映的不交保证金就不交房一事,陈伟锋表示否认,并称他们并没有强制要求业主交装修保证金。
记者随即采访了该小区的其他业主。该小区24栋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交房时,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交2000元装修保证金,不然就不能交房,当时虽有很多业主不同意,但出于要装修好房屋入住,她也只好交了。装修好房屋后,物业公司也将装修保证金退还给了业主。
物价部门:
遇强制收费可投诉
7月3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章贡区物价局副局长邓永明。邓永明称,如果物业公司是出于防止业主不按规定装修,破坏房屋相关设施,在与业主协商后,收取装修保证金,装修完后会退回给业主,那属于双方协商同意的事,物价部门无权管理,但他们并不提倡物业公司这么做。对于时间公园小区的物业公司以业主不交装修保证金,就不能交房的做法,是不允许的,物价部门不会批准。如果有市民遇到物业公司强行收取业主的装修保证金,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投诉,物价部门将派人去实地调查,如发现物业公司有强制收费的行为将对其进行纠正和制止。 (记者朱丽华 实习生谢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