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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项目建设资金 经手单位受处罚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9日

6月28日,安远县纪委干部一行5人来到该县高云山乡圩岗村,将追回的5万元项目资金返还给高云山乡圩岗村委会。

据了解,省财政原安排给高云山乡圩岗村某项目建设资金6万元,但被经手单位挪用了5万元,安远县纪委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调查。纪委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调查属实后对经手单位予以3000元罚款,并将项目专项资金予以追缴,返还给高云山乡圩岗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该县纪委还将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后续监管,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魏红亮 特约记者赖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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