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作者:孙闻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导读]今年1月23日,欧盟作出禁止成员国从伊朗进口石油的决议,但规定此前既有合同可执行到7月1日
新华网布鲁塞尔6月25日电(记者孙闻)欧盟成员国外长会25日在卢森堡作出决议,自7月1日起全面禁止成员国从伊朗进口石油。
当天的决议还规定,自7月1日以后,欧盟成员国的保险公司将不能为伊朗的石油运输业务提供第三方责任保险和环境责任保险。
今年1月23日,欧盟作出禁止成员国从伊朗进口石油的决议,但规定此前既有合同可执行到7月1日。
决议称,欧盟对伊朗的相关决议是基于对伊朗核计划的“严重关切”,目的是实现伊朗核问题的全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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