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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现场摔伤 医药费谁来担?民工与承包商各执一词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8日

最近,赣县的曾师傅第一天去工地不到半个小时,就不小心摔倒在通往地下室的阶梯口,造成全身多处骨折,身子的右半边不能动弹,但更令他想不到的是,工程承包商谢老板在支付了6000元医药费以后就表示不愿支付。6月15日,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曾师傅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

当事人

场地不熟,摔倒受伤

曾师傅称,他此前一直在赣县做木工。6月8日早上,他和一名工友来到赣州地一大道搞装修。8时许,地一大道内尚未亮灯,里面一片漆黑。曾先生提出:“这么暗,怎么做事?”但工友让他跟在自己身后,于是他们借着手机屏幕光亮进入地一大道。8时20分许,曾师傅摔倒在通往地下室的阶梯上,造成身上盆骨等多个部位骨折。

曾师傅说,当天他是首次到地一大道工地上班,因为当时没有亮灯,通往地下室周边也没有护栏,且承包商以及同去的工友也没有告诉他里面有地下室,导致他从近4米高的平台上摔了下去。在曾师傅摔伤当日,承包商谢老板为其垫付了5000元住院费用。在曾师傅的家人多次催要医药费后,6月14日,谢老板再次支付了1000元,就表示不再支付费用。

承包商

曾师傅没在他工地做事

15日,承包商谢老板说,他与曾师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8日曾师傅一大早到工地现场时,并没有带劳动工具,只是来这边看现场再决定是否来做工。当天曾师傅摔伤,是他自己运气不好。

谢老板说,曾师傅受伤当天他就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送他到医院医治,且垫付了5000元钱,14日,他又支付了1000元,曾师傅没在他工地上做事,他是从道义的角度出了这6000元钱,但曾师傅不能将责任推在他身上。最后,谢老板说,他到曾师傅所在医院了解,这次曾师傅住院治疗和医药费不会超过2万元,而医疗保险能报销50%,他已经支付了6000元,其他应由曾师傅自己负担,因为他自己也有责任。

律师

上班前的准备也属工伤

就此,记者咨询了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华勇。他认为,在上班前的准备工作过程中出现意外也算工伤,因为受害人虽然没有正式开始做事,但已经前往工作的地方,到了工作地点,查看的过程也是工作的组成部分,属于工伤,受害人可以要求获得赔偿。如果受害人存在不小心、违反规则等自身过错,可以减轻承包商的赔偿责任。但是本案中,须有证人证明曾师傅是在为谢老板做工。(记者杨明玉)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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