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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险中介上书吁请缓行税收新政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秦利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2日

  日前,证券时报独家报道了《返佣税收新政困扰 期货公司净利润或降低三成》,记者通过采访进一步获悉,返佣税收新政不仅对期货公司,也将对保险中介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分局递交了《关于“保险中介机构支付代理人佣金税前扣减比例”的建议函》,呼吁税务局不要改变深圳保险中介业支付代理人佣金税前扣减比例的现行作法。

  税收新政加大保险中介负担

  知情人士透露,近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税务专员走访了深圳几家保险中介公司,对“保险中介机构支付代理人佣金税前扣减比例”进行调研。

  据了解,今年3月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其中,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深圳一家保险代理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寿险方面,超过20年的新单首期佣金提成普遍达到了30%-40%,如果按照新政执行,肯定会增加保险中介公司的税收负担,目前保险中介机构盈利的很少,如果佣金税前扣除比例再减少,保险中介公司的日子将更加难过。

  深圳保险中介协会建言缓行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为了应对税收新政,特意向税务部门递交了《关于“保险中介机构支付代理人佣金税前扣减比例”的建议函》。

  《建议函》指出,保险中介的发达程度是衡量一个保险市场是否成熟的关键指标。在国外成熟保险市场,保险销售主要通过保险经纪和保险代理实现,保险理赔则主要通过保险公估来完成。但由于我国保险中介业起步较晚,保险中介发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秉持“大而全”的经营理念,造成保险中介严重缺乏经营空间,再者广大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中介的认知度和信任度非常低,这一切造成了保险中介长期处于艰难运作、勉强维持生存的经营状态。

  《建议函》称,鉴于上述原因,建议暂不改变深圳保险中介业支付代理人佣金税前扣减比例的现行作法。如要改变,建议财产险按保险中介机构签定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0%进行税前扣减;寿险按保险中介机构签定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第一年按收入金额的90%进行税前扣减,第二年按收入金额的70%进行税前扣减,从第三年开始每年按收入金额的60%进行税前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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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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