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3日
近日,黄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在赣州市宋城路找了一间店面做生意,没想到,新找的店面却给他带来不少烦恼。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找到了一间位于宋城路中段的沿街店面,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这间20多平方米的房子租期为一年。为此,黄先生支付了2000元押金及一个月的租金900元,并找来了工人装修店面。6月8日,赣州下大雨,黄先生发现其店内会漏雨,并得知是因为该房屋顶层的防水层没有做好,才导致漏水。黄先生说,发现情况后他急忙和房东联系,对方态度不是很好,直到次日,再次下起大雨,房东才派人来查看情况并进行维修。但是,房子漏水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6月10日上午,记者在黄先生所租的店面内看到,地面上到处是水,房屋顶部横梁和墙壁上都是被水浸过的痕迹。黄先生说,因为漏水,店面无法开张。漏水问题不解决,装修根本无法进行。现在离当初签订租赁合同已经快一个月了,但店面却无法开业。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房东陈某,他表示正在找工人维修。记者就此咨询了江西君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智尧。吴智尧告诉记者,虽然合同里没有对房子质量做任何约定,但是黄先生在发现店面有问题后就和房东取得联系,问题至今没有解决,黄先生可以要求解除双方的合同,并拒绝交纳这一个月的房租,还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其租房期间所造成的损失。(记者刘善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