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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重疾险面临停售 同类新险种预计涨10%以上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0日

  “我们性价比很高的一款保险产品就要停售了,赶快买,不然就涨价了!”最近,不少市民接到保险公司代理人的类似电话或短信,被告知近期重疾险等险种将出现集中停售或改版涨价。其中,寿险巨头国寿、新华等公司旗下的“康宁”、“吉星高照”等主力险种也在其列。

  此次险种停售是否属实呢?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以来加入停售行列的保险产品已不下14款,产品种类主要集中在分红险、万能险和重疾险上。虽然部分险种属于区域性停售,暂未波及湖南地区,但为适应新《保险法》实施,重疾险的升级涨价却并非“空穴来风”。

  本报记者邱玉峰

  实习生易娇 长沙报道

  现状 部分公司重疾险种相继停售

  “这款产品赔付率高,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只好停售,所以赶在停售以前购买,还是比较划算的。”长沙某寿险公司代理人告诉记者,该公司最近即将停售一款重大疾病分红险,今后新改版的险种费率要做上调。为调查目前保险产品停售的真实情况,记者致电新华、太平洋[19.78 -2.42%]等多家保险公司进行求证,结果发现的确有部分公司险种相继停售,或面临停售或改版升级。

  “公司内部已传达一款名为‘吉星高照’的含重疾保障的分红险即将停售。”新华人寿湖南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款分红险目前已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停售,虽然湖南地区暂时仍在销售,但很快也会停售;太平洋寿险客服人员则表示,该公司一款“岁岁登高”终身寿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已在今年5月份停售;而太平人寿的拳头产品“福禄双至重大疾病保障计划2007”也同期停售。

  “本月20日左右,我们会对‘两康’险种作出新的调整安排。”针对最近的停售传言,国寿长沙公司人士昨日回应称,其主打险种康宁终身保险、康宁定期保险仍处正常销售中。据最新消息,上周国寿方面曾对媒体表示,伴随10月1日新《保险法》的实施,“两康”险将在9月底迎来新的命运:公司将停售康宁定期保险,并对康宁终身险进行大幅度的改版。

  近期 同类新险种预计涨10%以上

  最近为何频频传出保险停售的消息?据记者了解,保险产品停售的原因有很多,但关键词基本有两个:政策和利率。由于新《保险法》将从10月1日开始实施,为使保险条款与新《保险法》规定相适应,最近中保协已要求各保险公司根据新条款示范写法,在10月1日前修改完毕自己的产品合同。

  “新保险法多项条款提高行业门槛,保护投保人利益,势必大幅提高保险公司经营成本。”新华人寿湖南公司一位资深代理人解释。由于产品上市时的投资收益高,预定利率也高,随着投资收益的下降,“利率”倒挂压力让停售势在必行。

  “一些重大疾病保险的停售,主要是由于新保险法的‘不可抗辩’条款。”所谓“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比如说,你的胃不是很好。按原条款,如果今后出现胃癌,保险公司会拒赔。但新《保险法》实施后,如果你的胃病在两年内没有发作,此后再发生胃癌,保险公司必须给予理赔。”

  该条款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新推出的替代性产品,涨价的可能性都比较大。据国寿有关人士透露,目前中国人寿递交到保监会审批的新康宁终身,价格极有可能上调,预计涨幅在10%以上。

  [专家建议]

  没必要

  追抢“停售产品”


  与传统消费型产品不同,保险产品停售并不一定代表产品落伍,多数反而因为产品“太好”导致保险公司亏损才停售的。保险专家建议,面对代理人以停售为“噱头”推销保险时,客户最重要的是从自己的实际需求出发选购。单就价格而言,提早投保可能较为划算,因为新产品上市往往都会提价。

  举例来讲,因为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和实施,在2003年,2006年初,2006年夏以及2007年初都曾出现过一些保险产品停售,主要原因分别是“分红险形式不得应用在健康险产品中”、“新的生命周期发布和使用”、“长期健康险不得包含生存给付利”等,是非正常的现象。关键的问题是,停售的部分险种和在售的产品比较,优劣区别并不大,为了这类老产品即将停售而去哄抢,是不理智也不划算的。

  重疾险一直是热销险种,在新旧产品频繁交替的时候,买“过渡”产品会不会吃亏?保险专家指出,什么时候购买并没有特别的讲究,还是要根据自身情况按需投保。10月1日新《保险法》施行后,仍在运行的老产品将自动享受产品条款全线升级,投保人不必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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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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