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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研议上市环保核查“黑名单”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环保部门正考虑与证监部门研究建立上市环保核查的信息共享和部际联席机制。由于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和上市环保核查标准一致,两部门有望建立“白名单”和“黑名单”———对于通过行业核查的企业免于上市核查;对于行业核查中发现严重污染或弄虚作假的企业,则在上市核查中不予受理或终止核查。

  动向

  上市环保核查“杀手锏”频出

  资料显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规范和促进持续改善申请上市的公司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的环境行为、避免因环境污染问题对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的一项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环保核查、环评审批、总量减排是当前工业污染防治的‘三驾马车’。如果说环评审批是企业应具备的‘准生证’,环保核查就是企业应具备的‘健康证’。”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此前在全国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说道,2011年,通过阻断违法企业上市融资道路,上市环保核查“杀手锏”作用日益凸显。

  记者获悉“十二五”期间,将以环保核查和清洁生产为重点,着力推进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张力军表示,工业污染防治始终是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当前,工业企业仍然是主要污染物减排、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环境质量安全保障的工作重心,必须强化环保部门对工业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其中,在重点行业环保核查方面,环保部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支持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简化上市环保核查程序;对于不符合环保法律要求的企业,要采取严厉监管措施,不予出具环保守法证明文件。

  为提高联合监管水平,环保部一位权威人士表示,环保部将发布符合环保要求的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公告,并抄送商务、工业、银监、证监、质检等有关部门。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业准入审查、生产或工商许可证审核、贷款融资审查等工作时,应按照行业环保核查模式对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后才出具环保守法证明文件。

  在上市环保核查和后督查方面,上述权威人士称,今后,环保部将严肃处理地方环保部门“越权”出具意见等违规行为,并向社会通报。各地可与同级证券监管部门建立合作联动机制,督促企业提前着手解决环保问题。各省级环保部门要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环境信息,定期开展上市公司环保后督查,结果要及时上报环保部,由环保部统一发布。

  问题

  上市环保核查仍未成“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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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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