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理财频道>> 理财要闻 >> 正文内容

阶梯电价:您的家庭要掏多少钱?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6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试行居民阶梯式电价。据了解,我省在5月18日召开了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实行阶梯电价的目的是什么?居民用电成本将有怎样的变化?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在赣州中心城区进行了调查。

  ■阶梯电价的宗旨是节能减排保障民生

  “由于我国主要依靠火力发电,而煤炭是不可再生资源,随着资源的紧缺不断加剧,能源改革是必然的。”5月21日,赣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对记者说,“一直以来,在‘市场煤’对接‘计划电’的情况下,我国的居民电价并未真实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

  据了解,我国5%高收入家庭用电量占到居民用电总量的24%,10%的高用电量家庭消费了33%的居民用电。该负责人对记者说,阶梯电价制度是按居民用电量的多少分段计价,其核心是多用电者多付费。在保障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抑制高消费,通过价格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实行阶梯电价的落脚点还是保障民生。

  目前,《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已经出台,据了解,方案规定,将户均居民用电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电量为150千瓦时及以内,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即每千瓦时0.6元。第二档电量为15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5元,即每千瓦时0.65元。第三档电量为281千瓦时以上,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3元,即每千瓦时0.9元。

  ■一户多口支出可能增加

  “电要涨价,夏天用电恐怕要省着点儿用。”这是在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实行阶梯电价后,居民用电成本将有怎样变化?专家认为,这取决于制定的各档电量的标准。根据《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居民每月用电分成三档,并对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设置10千瓦时的免费电量。由此可见,对于多数农村居民和低收入家庭来说,阶梯电价不会增加用电成本,而拥有空调、电视等高能耗电器的家庭,电费支出增大可能会比较明显。

  5月20日,家住章江新区的沈阳芳女士向记者提供了自己一家四口去年的用电量清单。对照我省第一档的用电量标准(每月150千瓦时测算),发现竟然全部月份都超“标”。沈阳芳表示,自己用电属“节约型”的,人走关灯,夏季晚上睡觉是采用空调定时4个小时。“实行阶梯电价后,我们肯定要多缴电费了。”沈阳芳一家的年用电量约为2160千瓦时,按照目前的电价,一年用电花费是1296元。如果按照我省阶梯电价方案计算,年电费为1404元。

  “按照一般三口之家的标准来看,我省目前第一档每月150千瓦时的用电量在春秋季(非用电高峰季节)一般是没问题的。”住在中心城区黄屋坪的张丽对记者说。“我一家三口人,做饭炒菜都是用管道煤气,用电量最大的是空调、电视,但我们很注意节约用电,生活习惯也很好。存在的问题可能是按照目前‘一户一表’的方法执行阶梯电价,没法区别一户到底居住了几口人,大家庭和单身的家庭用电量显然不一样,居住人口多的家庭在即将实行的阶梯电价中处于‘吃亏’的局面。”

  采访中,多数居民表示养成节约用电习惯非常重要,合理安排家中餐饮设备用电或用管道煤气也是有讲究的。

  ■有利节能 优化用电结构

  目前,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是许多能源紧缺国家为应对能源价格高涨、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5月21日,赣州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黄振文对记者说,现行居民用电价格低于工商用电价格,供电部门是采取交叉补贴的方式达到收益平衡。全面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有助于新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节能减排和调整优化人们的用电结构。实行阶梯电价的好处在于:一是有利于建立合理的电价机制。因成本因素,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倍至2倍。而中国居民用电价格却低于工业电价。实行阶梯电价,有利于改善电价结构,促进其逐步趋于合理,同时,也有利于相关企业的良性发展。二是有利于建立公平负担的用电机制。通过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可以考虑不同居民承受能力,既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保持基本稳定,又能促使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多负担电费,建立合理的公平负担机制。三是促进节能减排的机制。通过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可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引导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居民养成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合理、节约用电,从而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记者徐金侦)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