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5日
5月24日,赣州市文清路商业街提升改造指挥部和市城管局组织执法力量,在程序到位的情况下,对文清路上多处擅自设置的LED电子屏、店招、灯箱广告等进行依法拆除。
近来,在改造好的文清路上,擅自设置LED电子屏、灯箱广告等广告设施的现象有所抬头。有些商家为了吸引市民注意,在显眼位置擅自设置LED电子屏、灯箱广告、店招等广告设施进行宣传。这些广告设施与文清路的整体风貌难以协调,严重破坏了文清路宋城风韵的整体效果。
当日上午,在拆除现场,安保人员有序地分流行人、车辆,维护现场秩序;工人操作吊车等专业设备切割铁架、拆除相关设施,拆除工作有条不紊。有店主在拆除工作开始后进行自拆。拆除现场吸引不少过往行人围观。市民肖先生说:“这种广告与文清路改造后的整体效果很不协调,应该拆除。”
据悉,当日共拆除LED电子屏8块,灯箱广告10块,标志性灯柱7个。这些广告设施未经相关部门的审批。发现这些擅自设置的广告设施后,文清路商业街提升改造指挥部和市城管局在5月14日向店主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多次上门宣传相关法规政策,督促店主自行拆除违章设施,但相关店主未按时予以拆除。这次拆除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遏制了擅自设置违章设施的不良风气。 (刘为仕 记者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