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商报 作者:林茂阳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日前,福建省经贸委制定出台《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省内依法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主要为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发展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考评。
据了解,目前福建省58%以上县(市)设有小额贷款公司,共有54家,注册资本金104.8亿元,截至3月31日累计发放贷款302.5亿元,贷款余额105.9亿元。福建省经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引导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增强规范经营意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为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根据《办法》,获开业批复起满六个月的小额贷款公司,均须参加年度考核评价。考评将重点从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和“三农”发展、合规性经营情况、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公司治理情况和接受外部监督情况五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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