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李丽辉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本报北京5月22日电 (记者李丽辉)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下达了2012年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212亿元和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105亿元。
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租赁补贴以及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开支。用于上述开支后仍有结余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