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社会新闻 >> 正文内容

库区渔民的守望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3日


图为近日上犹县水岩乡井仔村群乐五组库区80多岁的渔民梁耀恂夫妇准备外出捕鱼。该库区村民靠打鱼为生,过着清贫的生活。村民外出唯一的交通工具是小木船。   记者吴书梅 摄
 

    上世纪50年代,上犹江水电厂的兴建,使上犹县淹没耕地18598亩、山林215562亩、桥梁50座,动迁移民2886户12814人,大多数库区居民简单安置后,成为库区山上的渔民。近日,记者走进上犹县水岩乡井仔村群乐五组库区渔民村,探访渔民们的生存状态。

    □记者杨晓安    

    1

    行走在小木船上的岁月

    库区宽阔的水面,随处可见狭长的小木船划过。水岩乡的乡干部说,这是渔民们最主要的交通工具,进出库区、运送物资、打鱼、接送小孩读书全靠这不起眼的小木船,渔民村里家家户户都有一条。

    “划船外出要近半个小时,上岸后还要走几公里泥巴路,因交通不便,自己只有逢圩时才会出去卖鱼,换回粮食和必需的生活用品。”村民何重义对记者说。何家的土坯房包括客厅一共6间,最右侧的一间已经残破不堪。何重义和父母、妻女以及两个弟弟就住在这里。何重义和81岁的父亲都患有风湿病,母亲也时常生病,妻子患精神病,生活的重担全落在37岁的何重义肩上。因家里住房不够,长年在外务工的两个弟弟很少回家,都是30多岁了还没有成家。

    屋内除了陈旧的桌凳和农具外,几乎看不到像样的家具,客厅靠墙处一个白色的冷柜引人注目。打开冷柜,里面冰冻着一袋袋的小杂鱼。“这是过年前从店里赊账买来的,用来存放鲜鱼,至今还欠了店里1400多元钱。”何重义有点尴尬地说。原来,库区人均只有3分地,还是只能种一季水稻的冷水田,村民的粮食远远不够吃,只有靠养鱼或到湖里捞点小杂鱼换钱买粮食。

    “希望能搬出库区,到圩镇上生活,让4岁的小孩能上幼儿园。”只读了3年小学的何重义道出了自己的心愿。

    在群乐五组库区渔民村,住土坯房、靠小船进出的村民有31户,年人均收入2100元左右。

    2

    八旬老夫妻自食其力

    库区渔民的生活艰辛、单调,但他们都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乐观而顽强地生活着。80多岁的梁耀恂夫妻俩便是这样。

    梁耀恂的房子建在靠岸的山脚,子孙三代6人住在一起。前些年,梁耀恂的儿媳患双肾萎缩,常年卧病在床,光药费每月就要花去6000多元。为了给妻子治病,梁耀恂的儿子带着妻子儿女租住在县城,靠拉三轮车维持生活。

    留守在家的两位老人为了减轻儿子的负担,始终自食其力、自给自足。每天下午三四点钟,梁耀恂都会带着渔网,划着小船到湖里布网,第二天清晨6时许,他又和老伴划船到湖里收网。一天一夜下来,多的时候能捕到两三公斤的小杂鱼,然后提到圩上卖了,换回需要的日用品和粮食等,节余的钱留给儿媳治病。

    梁家的屋内极其简陋,但是干净整洁,客厅正面靠墙摆着一个老旧的立柜,里面的一台9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吸引了大家的注意。“能收到电视吗?”“收不到信号了,那是摆在那里装门面的。”梁耀恂笑笑说。记者问:“在这里过得好吗?”“这里地方是个好地方,但是交通不便,很多人都搬到圩上和城里住了,很寂寞。有钱的话我们也想搬出去住,最起码卖鱼就方便多了。”老人说。

    交谈间,不知不觉已是下午4时许,又到了下湖布网的时间了。梁耀恂提起渔网,跟大家道别,携老伴朝湖岸的小木船走去。

    3

    移民才是最终出路

    “要想富,先修路。”可对于无路可修的渔民村来说,最好的出路还是移民。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渔民村的村民都有一个强烈的愿望,就是离开渔村,搬到对岸或者是圩镇居住,解决小孩读书难的问题,哪怕是做点小生意或打零工也好。

    水岩乡副乡长罗开林说,水岩乡现有5个库区村,共2100户,8600多人。由于历史原因,库区耕地少、基础设施差,就医就学难,缺粮缺钱的现象较普遍。另外,因当地气候潮湿,许多人患上了风湿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较突出。为了让库区的渔民摆脱落后的面貌,乡里做了大量工作,但受交通及自然条件的限制,要根本解决问题,还是要靠搬迁移民。为此,近年来乡里加大了扶贫搬迁力度,建设了总面积120亩的太乙库区深山区移民安置新村,目前已安置移民302户1450余人。但是,由于库区渔民收入偏低,乡政府财力又有限,国家对移民户人平补助资金3500元,移民户要到山外建房资金还远远不够,因此,移民进程缓慢。下一步,乡里打算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争取每年从渔民村移民300人至500人。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