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新网-新世纪 作者:何春梅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2日
中国海外投资仍然汹涌不止。根据商务部最新统计数据,今年一季度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09个国家和地区的1096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65.5亿美元,同比增长94.5%。其中,通过并购方式实现的直接投资62亿美元,占中国同期投资总额的37.5%。
截至3月底,中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3385亿美元。
为了“护航”这些投资,多个部委寄望出台一系列法规政策。国资委3月28日公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将从2012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一《办法》对于央企的非主业投资、项目严格审批备案等方面进行监管。
发改委、商务部也正在酝酿新的海外投资政策。发改委外资司司长孔令龙4月18日在第六届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上透露,发改委正牵头制定“境外投资管理条例”;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王胜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商务部正在配合进行该“条例”的制定。
“中国企业在2007年金融危机之后,对外投资过热。包括央企在内的很多对外投资都出现了问题,这是国资委出文规范央企海外投资的主要原因。”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助理兼企业发展与改革研究部部长王志钢告诉财新记者。
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一直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审查的三大主力部门,如今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代表的国资委也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海外投资的监管,中国企业在海外非常规行为的时代是否将就此结束?
非主业投资受限
过去几年央企海外投资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国资委出台《办法》的主要原因。“央企‘走出去’占有一些资源,抄一些便宜的资产,吃了不少亏。”王志钢表示,当前出台文件就是希望引导央企较为理性地去境外投资,弄清楚权、责、利,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避免出现因为制度不明所造成的损失。此次国资委颁布的《办法》,在规范央企非主业投资方面落笔较多,要求“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有特殊原因确需投资的,应当经国资委核准。”
王志钢认为,过去几年一些央企为了“赚快钱”,大多进行过非主业的投资,比如中信集团投资石油区块。而突出主业、增强主业竞争力,以抗衡跨国巨头,才是央企的主要任务。
同时,国有资产的保全问题也被高度重视。据王志钢透露,现在央企的高管在代替企业以个人名义投资时,需要约定一个东西,比如签署一些法律合同,写明自己是受委托的,方便在国际法庭上追索相关国有资产。
不管是政治风险还是商业风险,在王志钢看来,大部分项目出现问题都是由于央企没有做好前期的尽职调查工作。用他的话说,“99%的项目出问题都是因为前期工作没做好。”
因此,在国资委此次出台的文件中,对于央企前期的一系列准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诸如提出“制定年度境外投资计划、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尽职调查”等。
关于要求海外投资企业做好“前期工作”,多个部门此前已经出台不少文件。比如,商务部颁布实施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规定》等,都有相关要求。
“商业实践本身就是与风险打交道,任何规章制度都不能避免遭遇风险,只能指望通过监管改进,把风险降低到能够承受的程度。”研究过有关文件的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说。
他介绍,与此前高度限制对外投资的法规环境不一样,近年来的一些法规政策在防范中国企业过度激进海外投资的同时,也开始更积极地面对海外投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比如,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规章的重心一方面放在简化海外投资审批程序,从而促进海外投资发展,另一方面放在了降低风险方面。规范、引导的前提是登记和统计,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潜在风险,特别是政治性风险开展分类监管,对风险较大投资要求的审批级别也较高。
海外投资松紧选择
正如王志钢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所承认的,此次出台《办法》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很多对外投资都出现了问题”。一位矿业资产交易领域人士亦分析认为,“国资委还是求稳,不求大发展,但求防范风险。”
除了限制央企非主业领域的境外投资,《办法》还要求央企根据境外投资规划编制年度境外投资计划,并报送国资委;年度境外投资计划中的主业重点投资项目需在国资委备案等。
国资委此举初衷并不难理解。不少央企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步履踉跄,甚至出现巨亏。但是,如果仔细审视一些亏损案例,国资委的办法在约束央企、减少风险方面能否奏效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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