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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敬老院全定性为事业单位 财政安排补贴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4月19日,笔者从民政部门获悉,为破解多年来困扰农村敬老院发展的难题,省政府出台政策,将全省1606所农村敬老院全部定性为事业单位法人,增加3200多个编制,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工作人员工资补贴。

  由于历史原因,敬老院单位性质长期得不到明确,成为困扰五保供养事业发展的瓶颈。为此,我省为解决敬老院机构性质、工作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将全省由政府建立的乡镇(街道)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统一命名为“某某乡镇(街道)敬老院”,明确其主管单位为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权利和义务。同时,进行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设立独立法人账户,明确资产产权归属,保障其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保国家财政资金足额到位和有效运用。全省共新增3200多名事业编制,每个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解决院长和会计2名事业编制,在全省范围内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聘期内享受国家相关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敬老院其他工作和服务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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