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4月1日起,美瞳产品正式被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所有商铺必须凭证经营。但记者4月16日在赣州中心城区走访时发现,半个月过去了,一些大型眼镜店虽在店内显著位置摆放了医疗器械销售凭证,但所出售的美瞳产品并没有取得相应资质。此外,还有部分饰品店在出售美瞳产品。
造型店里卖美瞳产品
4月16日,在赣州市文清路某造型店里,店主从抽屉里拿出不少美瞳产品向记者展示。记者看到,在一个白色泡沫盘内,放置了大大小小数十只玻璃瓶,里面盛放着用药水浸泡的美瞳产品。店主介绍,这些美瞳产品价格从几十元到百余元不等。记者注意到,有的美瞳产品尽管品牌一样,但价格有所不同。店主解释说,有些美瞳产品不是“正品”,所以卖得便宜。记者仔细端详,发现一个叫“mess”的韩国品牌美瞳产品,店主称是“正品”,但上面没有标注中文标签。环顾四周,记者没有在该店内发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件。随后,记者在中联商城某格子铺店里,也发现有美瞳产品出售。
销售美瞳产品须办证
据了解,“美瞳”原本是一家国外眼镜公司的注册商标,后来成为装饰性隐形眼镜的代称。由于产品非常抢手,不少经营饰品的小店也开始售卖美瞳产品。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青年路及几所学校周边的眼镜店,发现有的商家尽管拥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件,但所出售的美瞳产品并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而一些大型的眼镜店只销售几种品牌美瞳产品。
据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科工作人员介绍,此类美瞳产品属装饰性商品,之前国家在管理上对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公告》,规定从4月1日起,将美瞳产品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据介绍,要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不仅厂家要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生产经营资质证书,销售美瞳产品的商家也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件,进口的美瞳产品也要附有中文标签。目前,赣州市尚无商家专门针对美瞳产品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件。
使用美瞳产品须谨慎
据了解,由于美瞳产品要在镜片中植入颜料,故其厚度会比一般的隐形眼镜厚,透气性也比一般的隐形眼镜差。赣州市人民医院眼科主治医师吴东华在接受采访时称,美瞳产品为了起到装饰作用,会尽可能多地覆盖角膜,所以一般要比普通隐形眼镜大,这也降低了其透氧性能,容易引起角膜缺氧。有的产品由于质量不好,常常导致眼部出现发炎红肿等症状。有的患者由于使用方法不正确,损伤了眼睛,不得不求助于医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制作成本等原因,目前市面上的大多数美瞳产品属于可以反复使用的“一年抛”或“半年抛”类型,而对人眼影响最小、使用起来最舒适的“日抛”型美瞳产品还不多见。一名出售美瞳产品的店主直言:“买美瞳产品的大部分是小女孩,一般都图个便宜,你让她们每天用了就丢掉,她们哪有那么多钱?”(记者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