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路甬祥率检查组在赣州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时强调
走中国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李树文吴恒刘新成吴晓华陈春平武斌朱兵李耀申参加执法检查
史文清陈达恒胡振鹏程水凤刘小华伍世安冷新生骆炳峰出席相关会议或陪同检查
4月16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我市检查指导工作。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李树文、吴恒,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刘新成,全国人大法律委委员吴晓华,全国人大代表陈春平、武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文化室主任朱兵,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李耀申等出席分别在赣州和瑞金举行的汇报会、座谈会,并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史文清在汇报会上致辞,并出席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达恒,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程水凤,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小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伍世安,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徐琳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炳峰,市领导陈晓春、彭业明、钟炳明、唐玉英、周光华陪同执法检查活动或出席有关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振鹏主持汇报会、座谈会,陪同执法检查活动。市委副书记、市长冷新生出席汇报会并汇报了我市《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
路甬祥在听取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瑞金市的汇报及实地检查后,对我市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路甬祥说,赣州历史悠久、人文荟萃、资源丰富,拥有大量宋代时期的文化传承、丰富的客家人文、大量的革命历史文物的留存,所以到赣州来检查工作的意义重大。赣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不但思想上重视,而且措施上落实,有一些很好的工作亮点,在文物普查、组织建设、能力建设、文物流通领域管理及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文物保护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全市文物保护事业在全国地级市里排前列。
路甬祥指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决定,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为新时期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将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各级政府和有关国家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推动文物保护事业全面发展,提高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意识,为《文物保护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重要性的认识,为加强我国的文物保护事业和文物法制建设,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路甬祥强调,要认真研究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围绕文物安全、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的关系、文物流通领域管理、文物执法能力建设和配套法规建设等重点检查内容,研究分析当前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掌握各地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为《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以及今后法律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过程中,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人类文明传承、创新和发展作出中华民族应有的贡献。
史文清在致辞中说,文物是凝固的历史,是民族的文化基因。珍视文物,就是珍视历史;保护文物,就是保护民族的血脉。赣州2200多年的发展传承,留下了数量众多、独具特色、弥足珍贵的地域文化遗存。赣州还是全国近现代革命文物集中完好保存最多的地区之一。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文化遗产,我们负有责任、义不容辞。我们将牢牢抓住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历史机遇,更加扎实地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强化规划管理,增加财政投入,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坚持加强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实现文物的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人文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有效开发,使赣州丰厚的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绚丽夺目的光彩。
冷新生在汇报中说,我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坚决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治理”的方针,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文物保护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卓迅文 记者陈济才 廖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