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社会新闻 >> 正文内容

新交通安全提示牌陆续设置 提醒二轮车辆“靠右行驶”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1日

近日,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在赣州中心城区部分未设置二轮车辆专用道的路段,交警部门在本月初新设置了一批带有形象直观图片的交通安全提示牌,上面写有“二轮车请靠右行驶”字样。然而记者通过走访发现,有些二轮车辆的驾驶人只是匆匆路过,并未留意这些提示牌上的内容,有些二轮车辆驾驶人注意到了这些提示牌,却不以为然,仍旧按自己的习惯行驶。

4月10日,记者先后来到东阳山路、文清路、健康路等多条道路观察,发现在这些未设置二轮车辆专用道的道路上,大部分二轮车辆驾驶人能自觉靠道路最右侧行驶,但仍有部分摩托车和超标助力车行驶在道路中间,特别是在遇到车辆行驶缓慢或交通阻塞的情况下,一些二轮车辆并未依次等候、交替通行,而是见缝插针,在其他车辆之间随意穿插前进,不仅影响了整个车流的通行速度,还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当日,据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温桂明介绍,相关统计表明,在涉及二轮车辆的交通事故中,80%以上都发生在二轮车辆和汽车之间,二轮车辆与汽车行驶在未分隔的车道里,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在中心城区的许多路段,目前还未达到专门设置二轮车辆专用道的条件,二轮车辆与汽车混行成为常态,成为交通事故的重要隐患之一。

对此,交警部门于4月初在中心城区健康路、文清路、东阳山路、大公路等未设置二轮车辆专用道的路段,设置了30块带有“二轮车请靠右行驶”字样,且配有形象直观图片的交通安全提示牌,并将陆续在八一四大道等路段设置此类交通安全提示牌,提醒广大的二轮车辆驾驶人,在未设置二轮车辆专用道的道路上自觉靠道路最右侧行驶。(叶海燕 卢小燕 见习记者朱丽华)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