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经过摸底调查、申报、资格审查和社会公示后,日前,定南县向2236名符合条件的县城规划区内失地农民子女发放了2010—2011学年就学补助,补助资金总额为51.86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定南县出台了《定南县县城规划区内失地农民享受优惠政策暂行办法》,《办法》在失地农民子女就学补助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凡在本县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失地农民子女,凭学校正式票据按小学每人每学年100元、初中每人每学年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普通高中每人每学年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未升入普通高中到定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接受1至3年学历和技能教育的失地农民子女,按每人每学年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凡考取并进入本科以上院校(国家统招)就读的失地农民子女,凭学校正式票据,每人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助。(朱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