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孙子生病住院,奶奶情急之下,在住院单上写了孙子的曾用名,导致与保险单上名字不一样,无法报销医疗费。 4月6日,段先生为此事很苦恼,直呼不该在小孩改了名字后还叫孩子的曾用名,给报销医药费带来麻烦。
段先生说,3月2日,3岁的儿子突发高烧,被送进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儿科就诊并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段先生的母亲把孙子的名字段某韬写成了曾用名段某平,并未及时与医生沟通把名字更正过来。原来,段先生的儿子之前名叫段某平,后来改成段某韬,并以段某韬为名购买了学生儿童保险。孩子出院后,段先生想把孩子看病花去的千元治疗费向保险公司报销,可住院单上的名字与保险单上的名字不一样,无法报销。儿子的主治医生说,如果能出具相关证明,证明段某平与段某韬是同一人,医生才能帮其在住院单上,将段某平改成段某韬。由于孩子才3岁,并未上户口,出生证上也是用的之前的名字,段先生几经周折,向儿子所在幼儿园开了证明,却被医生告知该证明无效,无法帮其更改。
4月6日,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一朱姓工作人员称,病人名字被写错成同音字,或名字中有个别字写错的情况下,病人需向主治医生出具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病人是幼儿,需其监护人出示病人的户口簿、出生证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等能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经该院医务科开证明后,才能在住院单上更改病人名字,其他证明一律无效。为此,该工作人员提醒带孩子去看病的市民,在给孩子办入院治疗手续时,应在住院单或病历上填写孩子的学名,不要写成了小名,以免带来麻烦。(实习生谢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