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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10+3”拟倍增货币互换额度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闫磊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东盟10国27日起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召开为期四天的会议,中国、韩国和日本等官员与会。据外媒透露,会议将公布防范金融危机的一系列措施,内容主要包括倍增货币互换额度至2400亿美元、建立区域性预防性紧急贷款制度。

日本共同社28日报道称,“10+3”(东盟及中日韩)金融危机防范对策的详细内容已经曝光。其主要内容包括将《清迈协议》规定的货币互换基金规模倍增至2400亿美元,并建立预防性紧急贷款制度,以此降低外部风险对本地区经济的冲击。

据多名消息人士透露,中国和日本将各出资768亿美元。韩国将出资384亿美元,东盟10国的出资额为480亿美元。东盟相关人士表示:“为了防止出现主导权之争,各国出资比例与规模倍增前相同。”

针对该增资方案,国货币基金组织(IMF )副总裁筱原尚之表示支持。他认为,IM F是全球安全网,而《清迈协议》则起到区域安全网的作用,“为加强防火墙作用,全球及地区安全网展开合作十分重要”。

据了解,建立紧急贷款制度规定,将根据财政和金融部门的健全性、信息的透明度等5项标准判断是否提供贷款,偿还期限为半年至1年。同时,将根据条约为把“东盟与中 日 韩 宏 观 经 济 研 究 办 公 室 ”(A M R O )升级为国际机构以加强权限而进行准备。A M R O是区域内部经济监测机构,职责是为启动《清迈协议》提供判断依据。

A M R O主任魏本华日前对媒体称,此项计划在柬埔寨的会议上如获通过,将在5月于马尼拉召开的“10+3”财长会议上敲定最终方案。他表示,此举旨在更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减少危机对区域内国家的冲击。

魏本华表示,目前除了基金规模扩容,“10+3”也在商讨将目前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 F)“不挂钩部分”的比重从20%提高到30%,扩大“10+3”对基金的批准使用权限,提升危机防范机制的效果。所谓“不挂钩部分”,是指成员国遇到困难申请使用基金,不附加任何条件所能直接获得的最高比例。如需更多资金,只有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 F)达成初步贷款协议后才能获得。

魏本华介绍说,在两种情况下成员国提出的用款请求可获批准,一是该国整体流动性出现困难,比如储备紧缺;二是该国的国际收支发生困难。魏本华认为,亚洲国家目前经济总体较好,主要威胁来自外部,比如欧债的“传染”,油价突涨对国际收支造成短期困难等。

东盟“10+3”合作机制始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通过13个国家共同努力与务实合作,如今“10+3”已成为东亚最具活力的合作机制之一,而在这一机制下建立的被称之为“血库”的外汇储备库和“粮库”的紧急大米储备库则对维护东亚地区的稳定与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0年5月,“10+3”各国财长在泰国清迈共同签署了建立区域性货币互换网络协议,即《清迈协议》,以解决区域内国际收支和短期流动性困难。为进一步满足各方需求,2010年3月,《清迈协议》多边化协议正式生效,一个总规模达到1200亿美元的东亚外汇储备库正式成形,这体现了“10+3”成员共同防范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和提高应对挑战能力的坚定承诺和共同努力。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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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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