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3月22日赣州晚报刊登了《下营角上疑有人违章抢建》一文后,连日来记者接到多位市民电话,反映赣州中心城区城中村违章建房现象,其中红旗村所辖的杉木树下情况较为集中。
3月26日上午,记者从文明大道进入杉木树下左边一条小巷,沿路发现有四五幢新建楼房,还有几幢正在加层,房屋均处于框架建设阶段,外墙还未粉刷,露出红砖与水泥,其中一幢距红旗村村委会仅数百米远。在赣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办公室,一钟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我市发的《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规划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划归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随后,记者与该局取得联系,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违章建筑为集体土地,应由其所属的章贡区南外街道办事处管理。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外街道办事处。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一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记者反映的红旗村违章建房情况,办事处的土地执法队已实地查看过,因为该队仅有8名队员,而南外街道办事处辖区有4.2平方公里,所以执法工作难度大。
截至记者发稿时,红旗村违章抢建的房屋未得到有效处理。(记者喻晓佩 实习生邓伟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