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日前,信丰县虎山乡的村民钟某、刘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砍伐自留山上的林木,结果被信丰县森林公安局民警逮了个正着。
3月27日,信丰县森林公安局隘高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虎山乡龙洲村有人滥伐林木。接报后,森林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当场将犯罪嫌疑人钟某、刘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钟某、刘某分别为虎山乡龙洲村和古城村人,他们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来到龙洲村沙窝仔钟苟崽自留山上,共砍伐杉木约20立方米,拉到外地销售,从中获利2万元。原来,钟某、刘某都不知道砍伐自留山上的树木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信丰县隘高森林派出所副教导员朱诗金告诉记者,钟某、刘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砍伐林木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45条第二款,涉嫌滥伐林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卢涛 特约记者米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