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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家保险公司“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面市

来源:易车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6日

  日前,保监会批复太平洋产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天平车险等9家公司的“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及其费率”。客户一旦附加投保“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可在车辆出险后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修理;而未投保的则没有自主选择权,需要和产险公司协商确定修理方式和费用。国产车投保该特约条款,相应车损险保费上浮10%到30%,进口车投保的上浮比例为15%到60%。

  由于定损和维修直接决定车险理赔额的高低,这一环节往往也成为客户和产险公司利益冲突的焦点。业内专家指出,产险公司当初指定或者推荐维修企业本是便于客户的好事,却逐渐在操作过程中变了味,以致于客户更倾向自主选择维修点,但产险公司出于风险控制的目的会对定损金额加以控制。“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的出现,其实折射出车险定损理赔服务环节中的尴尬。

  从指定到推荐

  长期以来,产险公司为出险车指定维修企业已是业内通行的惯例。车主去产险公司指定的维修企业,可以避免根据定损价格高低寻求相应维修企业的麻烦,而“不用先行垫付维修费用”成为不少车主接受指定维修企业的最重要理由。从产险公司的角度看,为出险客户提供维修企业,涵盖定损到赔款的一条龙理赔服务,也是简化理赔流程、优化客户服务的重要手段。

  但鉴于指定有强制之嫌,且监管机构明文规定产险公司没有权利强制车主去指定点维修。于是,大部分产险公司从2006年开始把维修企业从指定改为推荐。同样,若客户选择产险公司推荐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在认可车辆损失情况后,不需要为定损价格的高低而劳心,也不需要垫付任何维修费用。

  上海场中路某汽修厂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定也好,推荐也罢,事实上客户选择维修企业是被动的。因为一旦车主选择自己去外边修,不仅维修费用要能在定损价格范围内,过高了产险公司不一定认可;更为关键的是,客户要事先垫付所有的维修费用,然后收集发票、定损单等理赔材料到产险公司理赔。鉴于产险公司的理赔速度和时效,很多客户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到推荐修理厂修车。

  定损维修藏猫腻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在一些中小产险公司指定或推荐的维修企业进行事故车维修时,由于存在产险公司定损员和维修人员的“默契关系”,客户往往吃了亏自己不知道,而产险公司也没能拿到实惠。

  比如,车辆出险后,如果客户对定损金额不满意,通常定损员会给车主承诺:如果你觉得定损金额不足,那我们推荐的维修企业是可以给你拆检的,到时候维修费修到多少就赔多少。而在客户认可定损额后,由于修理工和定损员有猫腻,修理工大多会表示拆检后车没多大毛病,本来要换的配件,为了省钱很有可能就修修了事。但这笔差额可能就进入定损员和修理工的口袋。还有的定损员会利用客户对事故车的不熟悉,少报一些维修项目,“中间”拉低赔偿金。

  记者在上海某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暗访时,一位理赔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私下表示,只要客户能够把事故车送到产险公司推荐的修理点进行维修,车辆定损价格还能作适当调整。

  谋求加强内控

  随着获取信息渠道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客户意识到:去产险公司推荐的维修点虽然便捷,但有“人情关系”,自己的正当权益可能受到损害;从而谋求去自己有“关系”的维修点维修。

  但产险公司也是猫腻的受害方,同样有苦难言。沪上某财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表示,车险骗赔日益猖獗,有些修理厂掌握客户提供的保单、身份证等资料后,在客户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会蓄意制造虚假事故骗取保险金。如果放任让客户自行选择维修企业,一来维修定损费用可能下不来,二来自行选择中的多种因素,很难掌控。

  复旦大学保险系主任徐文虎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9家公司的“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的面市,表面上看是产险公司出于风险转嫁目的一种考虑,尤其在如今车险赔付率居高不下、车险骗赔手法日益多样的情况下。但从根本上来,是车主和产险公司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博弈。由于费率相对不低,这样的附加险销售情况难言乐观。

  事实上,只要产险公司投入成本、加强内控,还是能一定程度上解决客户对推荐维修点不信任的状况的。据悉,沪上太保、平安的定损员实行区域流动制,定损员不会固定在某个区域内,而是在全市十多个区内交互轮换,也就杜绝定损员个人与修理企业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另外,公司所推荐的维修企业都是产险公司经过考察,认为服务规范、价格合理的企业,如果期间发生损害车主和产险公司利益的事情,产险公司会取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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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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