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萍乡市蔡先生的一辆宝来车被撞。事后,保险公司定损与交警部门委托的萍乡市价格认证中心的定损节价格竟相差两万多元。定损结果如此悬殊,原因在于价格认证中心是根据正版厂家零配件标准进行价格评估的,而保险公司则是依据非正版厂家零配件标准定损,这种情况下,究竟该以何方定损结果为准呢?对此,江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晓云建议,车辆定损应该由中立的评估机构进行,保险公司既担任评估角色又担任理赔角色,确实具有一定的不公平性。
两个机构定损结果差2万元
5月16日下午,蔡先生的一辆宝来车被撞。随后,他立刻报警并通知了其投保的某保险公司。但定损结果出来后,蔡先生傻眼了:交警部门委托的萍乡市价格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价格认证中心”)定损结果是4万元左右,而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仅为2万元左右。
“修理厂是在保险公司定损结果出来后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理赔标准去修的。”蔡先生表示,价格认证中心是根据正版厂家零配件标准进行价格评估的,而保险公司则是依据非正版厂家零配件标准定损的,所以价格上有较大的出入。目前,该保险公司依然坚持根据其定损结果进行理赔。对此,蔡先生很困惑。
保险公司定损公平性遭质疑
其实,和蔡先生有相同遭遇的人也不少,而且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许多市民在车险定损上的争议也不小。据调查,80%的车主认为,发生事故后车辆索赔比较麻烦,而且定损的透明度不高。“保险公司既评估车辆损失,又进行理赔,如此一来,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于情于理都显失公平。”车主王先生说道。
一般来说,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在拨打报警电话后,被保险人应立即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给事故车辆定损评估。“根据我国《保险法》第24条有关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肖文军律师认为,保险公司确实负有定损理赔的义务,但法律也没有规定保险人就一定得接受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车辆定损标准直接影响理赔金额,与保险公司利益密切相关,如此一来,定损的公平性就容易遭到质疑。
就车辆定损理赔问题,南昌平安保险公司经理黄先生表示,在其公司办理保险的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公司相关人员一般会在接被保险人电话20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然后到公司特约维修点进行定损理赔。公司有多家特约维修点,如果被保险人对某特约维修点的定损结果有异议,可选择换另外一家。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本身负责理赔,定损结论与其利益有直接关联,保险公司是否会故意压低保价而按照价格比较便宜的次品定损就不得而知了。倘若由投保人自主选择修理厂定损评估,保险公司又会怀疑被保险人和修理厂有串通骗保的可能,毕竟被保险人骗保的情况也不鲜见。至于物价部门的价格认证中心,由于不是专业的车辆定损机构,其定损评估是否确保公正合理,仍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