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父母离异,父亲因务工受伤导致家庭失去经济来源,生母又拒绝支付抚养费,女儿无奈之下,将生母告上了法庭。近日,石城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刘丽(化名)的父母于2011年3月离异。父母离异后,刘丽随父亲一起生活。2011年6月,刘丽的父亲在外务工时受伤,落下三级伤残,这对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2011年9月,刘丽的母亲赖某又开始拒绝支付女儿的抚养费,这对刘丽父女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今年2月,刘丽将母亲赖某告上了法庭。
石城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中,通过法、理、情交融做被告赖某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刘丽也同时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该院认为,被告已支付其拖欠的抚养费,纠纷已解决,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准许。另外,法官在审理中了解到,原告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决定对本案受理费予以免交。(钟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