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国土资源委网站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规定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深圳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券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强调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通知》表示,深圳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差异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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