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3月5日,记者从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获悉,南康、信丰、兴国被列为江西省“686”示范县(市),三地被诊断为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可享受门诊免费治疗、免费检查和紧急住院治疗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
“686”项目是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2012年,南康、信丰、兴国被列为江西省“686”示范县。凡户口在南康市、信丰县、兴国县,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心境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的患者,可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写信息表,经“686”项目医生完成信息录入后,即被列为“686”项目患者。项目患者在病情复发或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需要紧急住院治疗,须到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686”项目办公室进行诊断复核和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达3级以上,且家庭经济困难,就将该患者列入紧急住院治疗费用减免45个名额中。在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时,家属需提交患者本人两张1寸免冠照片、低保证复印件、村委会经济困难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黄亮明 记者余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