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
2月27日,家住赣州市的刘先生到离家不远的宋城路芊芊美发店理发。结账时,刘先生发现比以往多收了1元钱。仔细询问才得知,1元钱是消毒毛巾使用服务费。刘先生说,提供干净整洁的毛巾是美发店的义务,怎么还向消费者收费,要求商家退钱却遭拒绝。
当日,刘先生到赣州市宋城路的芊芊美发店理发时,该店店主拆开了一条包装好的毛巾给他擦拭头发,但该店主并未告知刘先生使用消毒毛巾需加收服务费,只是在结账时,才告知刘先生需另外多出1元钱。刘先生当即提出质疑,双方争执不下。于是,刘先生到章贡区工商局水西分局投诉。
经工商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市民刘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工商执法人员当即指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若消费者选择使用收费的消毒毛巾,商家应履行告知义务,否则消费者有权拒付。经调解,该美发店店主最终承认其收费行为不妥,将1元毛巾使用服务费退还给消费者。(陈天仲 朱菲 见习记者朱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