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民生新闻 >> 正文内容

小孩补办医保一次性缴300元?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赣州市民罗女士来电:我是赣州市的居民。2月20日,我到章贡区赣江街道办事处东郊社区居委会补办小孩的医疗保险,被告知要一次性缴纳300元费用,而我的小孩是2009年出生的,按照小孩每年50元的保费计算,一次性收300元不合理。

  2月21日,记者来到章贡区赣江街道办事处东郊社区居委会。该居委会劳动就业保障协管员贾菁告诉记者,他们是按照章贡区医保局的要求代收费用。

  随后,记者来到章贡区医保局。该局居民医保科的负责人吴奇文告诉记者,根据我市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2011年3月1日以后办理新参保手续或中断参保的,按照办理新参保时所在年度公布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自2011年起补缴全额保险费,且补缴期间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吴奇文说,按照我市相关文件规定,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其中包括财政补助200元,个人缴费1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250元(其中包括财政补助200元,个人缴费50元)。因此,罗女士的小孩所缴的300元医疗保险费包括补交2011年全额保险费250元和2012年正常缴费的50元。(记者杨明玉 实习生伍人建)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杨明玉 实习生伍人建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