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社会新闻 >> 正文内容

二轮车辆,你走专用道了吗?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6日

从2010年12月25日首先在文明大道设置二轮车辆专用道开始,目前赣州公安交警部门已陆续在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红旗大道东段、长征大道、杨公路等四条道路设置了二轮车辆专用道。设置专用道后,二轮车辆走得平安顺畅吗?日前,记者分别前往这些道路,对二轮车辆的通行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

记者在红旗大道东段、文明大道看到,公安交警部门沿途在每个岔路口都竖有“二轮车专用车道”的指示标志,在一些交叉路口还设置了大型的“二轮车辆请走专用道”的提示牌,温馨而醒目。大部分二轮车辆驾驶人在途经文明大道、长征大道、杨公路时都能自觉地走专用道,但在红旗大道东段,由于该段路是最近才新增的二轮车专用道,很多二轮车辆驾驶人习惯使然,一如从前地借助摩托车、超标车轻巧灵活的优势在马路上飞速行驶,随意穿插于各类汽车之间,对新增设的二轮车辆专用道视而不见。

设置二轮车道,

事故总量下降一成到三成

设置二轮车道后,这些道路的事故发生情况有没有发生变化?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来到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采访。该中队温姓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自中心城区设立二轮车辆专用道后,通过物理隔离的方式,使摩托车、“超标车”等二轮车辆避免了与汽车发生碰撞的概率,再加上在专用道内,二轮车辆驾驶人大部分都能自觉控制行驶速度,避免超速行驶等原因,使得在这些道路上二轮车辆的交通事故发生总量有了明显的下降,幅度在一成到三成不等,而且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也明显改善,没有发生过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基本上是一些剐蹭的小事故。

虽然事故并不严重,但由于部分二轮车辆驾驶人心存侥幸,不遵守分道行驶规定而引发交通事故也为数不少。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近3个月的统计数据表明,章贡区范围内二轮车辆因不走专用道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约占二轮车辆交通事故总数的20%至30%。他说,二轮车辆在专用道之外行驶,一旦与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摩托车、“超标车”驾驶人显然是“更受伤”的那一方,甚至酿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在设置了二轮车辆专用道的道路或路段,对于因不走专用道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二轮车辆,二轮车辆驾驶人是要承担事故责任的。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他给记者介绍了两个对比鲜明的事故案例。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叶海燕 卢小燕 记者杨桂兰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