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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非法集资?
——对我市部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产生原因的探析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罗诗文 杨桂兰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6日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巨大,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非法集资案件为何频发?公众如何警惕非法集资陷阱?该如何保障自身资金安全?近日,记者就此一系列问题采访了我市相关部门。

现状:

民间借贷乱象丛生

据了解,随着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大幅增加,而且与早年民间集资主要用于生活生计不同,如今,很多非法活动掺杂在民间借贷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高利贷。

据调查,目前民间借贷中高利贷现象很普遍,但手段隐蔽,比如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预先将利息在预付款中扣除、约定高额罚息等,此类借款利息往往超出银行利率四倍以上。放贷人暴力追债从而引发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部分借贷背后还隐藏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诈骗的风险。

江西红土地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大勇建议,各类企业和个人要从正规渠道融资,不要因为正规渠道程序复杂而嫌烦,事实上,这些复杂的程序、手续,正是安全用资的保障。如果发生借贷时,数额要量力而行,集资金额也要适度,不能影响正常生活,要端正心态,做好承担亏损风险的心理准备。同时,各类借资都要手续齐全。最后,要规范资金用途,防止资金被用于赌博等非法行为。

调查:

投资渠道窄融资难

对于近期发生在我市的多起非法集资案例,笔者进行了客观、全面的调查分析,并走访法院、公安、工商等部门和部分非法集资受害者,寻求预防良策。

通过调研发现,目前赣州城乡居民投资渠道狭窄与中小企业融资难叠加,民间融资市场缺乏有效疏导和监管,是非法集资现象存在的“沃土”。一些投资者存在暴富心理,加上信息不对称、法律知识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差,难以识别和预防非法集资。这是他们参与非法集资的根本原因。

一些市民一夜暴富的心态严重,在明知非法集资风险极高的情况下,仍然抗拒不了高额回报的诱惑,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甚至存在借款投资的行为。部分非法集资“企业”办理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披上合法公司的外衣,以虚假的实体产业来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投资者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真假难辨。

从多起非法集资案例显示,受骗群众有部分是企业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低收入群体,但其中也不乏公务员、企业主,他们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辨别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合法与非法的界限,风险防范意识差。不法分子集资初期,多以支付高息、红利或定期分配实物为诱饵,使部分集资人员尝到一点甜头,进而利用其四处宣传,而后期参与集资的群众,轻信亲朋好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最终落入骗局。

部分企业主缺乏自律,是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多发的“硬伤”。从近几起案件发现,部分企业主价值观和人生追求比较简单,当追求到以往难以想象的大笔财富后,缺乏进一步发展的动力,需要另外一种形式来满足人生的幸福感,于是染上奢侈消费、赌博等陋习,致使公司资金链断裂,经营难以为继,从而走上挪用资金、集资诈骗的犯罪道路。范某某、钟某某案件正是如此。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因参与境外赌博最终走上经济犯罪道路。

    对策:

拓宽投资渠道缓解资金需求

当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高发的重要原因在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满足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导致急需资金的企业、个人将目光转向“民间资本”。拓宽群众投资渠道,建立更多的中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缓解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瓶颈”。

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办案人员认为,从政府层面看,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关键在于优化民间金融环境,合理疏导和管控民间资本,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对公众进行宣传,增强公众的辨别能力,倡导理性投资。

提醒:

冷静识别抵制诱惑谨慎投资

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一些所谓的“投资机会”,却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应当如何辨别?民警表示,有五招可以简单分辨。

一是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按照我国相关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

二是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三是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

四是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五是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不要盲目听从。

据市公安局相关人员介绍,目前非法集资有几大特点,即在高额回报的利诱下,以合法的外衣如出具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等骗取群众信任;或利用亲朋好友的关系拉拢群众参与;或利用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方式误导舆论,欺骗群众,拉人上钩;或用短期兑现的方式,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警方提醒,作为民间借贷的个体,市民要捂紧钱袋子,防止被非法集资者骗走了血汗钱。大家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在投资时,应向相关部门全面了解对方的经营、法人等情况,尤其对那些“高额回报”“快速致富”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切勿轻易相信;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固定的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警方郑重提示,市民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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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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