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新网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3日
拼图:韩寒(左)和方舟子(右)。
2月13日下午,上海普陀区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该院已于当日裁定,准许韩寒撤回对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纷及侵害作品署名权的起诉。
微博还称,韩寒是于2月10日委托其律师向该院提交两案的撤诉申请书的。
2012年1月29日,春节长假后的第一天,韩寒宣布,方舟子涉嫌在多篇系列博客文章中造谣,涉嫌名誉侵权,并在上海提起民事诉讼。
2月6日,继韩寒个人起诉方舟子后,韩寒父亲和韩寒又在上海另一法院分别起诉方舟子涉嫌名誉侵权。
2月6日,状告方舟子案的代理律师陶鑫良发微博称,“今下午冒雨驱车70多公里至金山区法院,递交了韩寒父子各诉方舟子侵犯名誉权(新的侵权事实)的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