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8日
近日,赣县交警成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交通事故逃逸案驾驶人彭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驾驶肇事车辆来到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1月27日晚,在323国道赣县红金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辆从江口往赣县县城方向行驶的小型客车撞上一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后逃逸。接到群众报案后,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调查。经勘查,现场遗留有肇事车撞击后掉在地面的保险杠及大灯碎片,伤者没有看清肇事车车牌号。办案民警当晚通过查询进出赣县县城电子监控,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赣B89500的小型客车通过进城卡口时车辆无损坏,而通过出城卡口时车辆的车头明显损坏且与现场遗留碎片相符。民警认为,该车很有可能为肇事车辆。
当晚,办案民警通过查询了解到,赣B89500小型客车车主为宁都县梅江镇刘坑村的彭某,但根据信息系统上提供的电话号码,民警联系不上车主。办案民警几经周折后终于与车主的父亲取得联系。正当民警准备去宁都追查时,车主的父亲来找民警询问情况。民警耐心地做车主父亲的工作,最终,对方答应带儿子来自首。2月3日下午,车主彭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驾驶肇事车辆来到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首。
经查,彭某系无证驾驶机动车,当晚发生事故后怕承担责任就驾车逃跑了。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陈周荣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