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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警方成功调解一对同居男女感情纠纷案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7日

    多年的纠葛5小时化解

  宁都警方成功调解一对同居男女感情纠纷案

  近日,宁都县公安局固村派出所经过5个小时的努力,成功调解一对同居男女多年感情纠纷案。

  近日,宁都县公安局固村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在固村镇农业银行门口有一名男子要绑架她。民警接报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只见一女子怀抱一小孩,被一群以一名中年男子为首的群众拉扯着。

  民警见状,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原来,报警的女子姓赖,中年男子姓刘,赖某与刘某于1993年打工时认识。后来,赖某与刘某同居,并生下一儿一女,由固村的亲人照顾。2007年,赖某与刘某照样外出务工,但因两人没在同一个地方的工厂上班,见面次数较少,感情逐渐疏远。赖某在一次上网时结识一名男子,两人情投意合。2009年初,赖某突然不与刘某联系,并陆续通过家人转付两名小孩的生活费用,且让家人转告刘某,她要与他断绝关系。2010年,赖某与网上认识的那名男子同居,并于2011年生下一名小孩。

  当日,赖某带着未满周岁的小孩回到固村,正准备与同母异父的弟弟曾某去探亲时,被刘某及其家人发现并拦截,刘某要赖某跟他回家,但遭到拒绝。双方随即发生了争执。

  固村派出所民警了解清楚事情原委后,开始做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力促他们和好。但赖某不听劝解,认为感情已完全破裂,决意要与刘某分手。刘某请来的固村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进一步把法律知识解释给赖某听,但还是无济于事。刘某见已无法挽回感情,只好答应分手,并表示念在小孩及两人多年感情的份上,放弃状诉赖某。

  经派出所民警5个小时的调解,赖某与刘某表示,愿意共同承担一对儿女今后的抚养费与教育费,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权衡各自承受能力,对今后小孩的抚养费、教育费进行了核算。当日下午,赖某与刘某达成一致意见,由赖某一次性支付给刘某相关费用,之后双方相互不再纠缠。(谢宝平 特约记者李颖)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责任编辑:谢宝平 特约记者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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