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经判归属于自己名下的抵债房产,却仍然被他人侵占。近日就在深发展公布了一份漂亮的年报同时,另一起资产被侵占事件也浮出水面———深发展一栋价值过亿的房产已经被侵占7年,至今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7年追讨均无功而返
据介绍,这栋大厦名为西安永安大厦,主楼15273 .99平方米。2001年5月,通过一笔贷款案件的执行,位于西安市的永安大厦主楼房产过户到深发展名下,但法院已判归名下的抵债房产从2003年10月开始却一直被他方长期侵占。
到目前,深发展已经进行了长达7年的追讨,但仍无结果。深发展负责此事的相关律师介绍,2001年3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裁定,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路西段60号的永安大厦主楼,由西北石化设备总公司抵债给深发展,2001年5月19日完成产权过户。
2002年10月1日,深发展与西安瑞通香港半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半岛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委托半岛公司管理该房产,合同到2003年9月30日到期。但是该合同到期后,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半岛公司不仅拖欠深发展委托经营管理费,而且拒绝向深发展移交房产。在7年的追讨期间,深发展基于维权而提出的相关诉讼请求,均被“中止诉讼”。从2003年10月开始,深发展多次向半岛公司致函,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委托管理费以及移交房产,但半岛公司一直未履行。到2006年,深发展被迫通过司法程序来追讨房产。
2006年4月,深发展将半岛公司起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由于半岛公司无力清偿债务,深发展还将半岛公司大股东西北石化设备总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起诉,2006年9月,该案移交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年12月21日,深发展又将一家保险公司起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这家保险公司明知“永安大厦主楼”产权为深发展拥有,还是与半岛公司签署了《永安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但这两起诉讼均被西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诉讼”。2008年10月,一家银行和一家酒店在未经产权人深发展同意下入驻永安大厦主楼,深发展于2009年2月向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对两租户提起诉讼,但最终诉讼仍被“中止”。
当前价值已经过亿
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深发展并不认同。相关人士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并未对西北石化的申诉进行立案,并且2007年已正式驳回西北石化的再审申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再以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为由中止审理,也不符合法律程序,深发展的合法权益未得到法律保护。
根据评估,目前该楼的市场估值已经过亿元。但深发展却只是在名义上拥有此处房产,却不能从中获益。根据资料显示,从2002年10月首次将房产委托他人管理后,深发展7年多的时间仅拿到87万元的管理费。随着房租上涨,深发展的无形损失进一步增大。
对于这一事件记者向深发展进行核实,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目前还不能作出回应。